【本報訊】港島區衝鋒隊一名休班男警今年三月二十日深夜在銅鑼灣街頭醉酒失控,用背囊拍打停在路邊的士,又拳打腳踢到場干涉的同袍,並向對方叉頸及搶對講機。被告袁肇良(二十五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昨在東區法院被判監四星期,但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自己亦是警察,犯案時一度扯着同袍的對講機阻他要求增援,令到案情更為嚴重,故必須判監。

案件編號︰ESCC 2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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