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廣告車輛只會發給非商業活動,對於商業機構卻是零監管,有非牟利團體坦言,申請廣告車輛許可證需要向政府提供大量資料,當得知無牌商業廣告車竟然可以在鬧市橫行及停泊,大呼:「好唔公平!」

青年機構:好唔公平

一間青年機構負責人表示,他們尋求不同方式籌辦活動,或者接觸青少年,宣傳車是極佳方法,然而申請許可證程序繁複,要提供行車路線、停泊點及活動詳情等資料,並不簡單。當他得悉商業廣告車毋須申領牌照,他大呼,「吓?我了解吓先,但如果係真,咁真係好唔公平,政府係咪有責任加強監管。」

至於曾經在去年領取「廣告車輛」牌照的家計會,其發言人表示該宣傳車是「家計會賽馬會青春斗教學車」,於一一年啟用,在宣傳車啟動前,已根據法例,為教學車向運輸署申請「廣告車輛」許可證,並獲批發,停泊地點主要是學校及社區。申領廣告車輛許可證的廉政公署,發言人指出流動展覽車服務由承辦商提供,已經向運輸署申請領取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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