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素來被視為文化沙漠,單調乏味的公共空間更令港人倍感沉悶。有見及此,多年來公眾均要求港鐵於車站設置藝術品以美化車站,但每年坐擁數以十億元盈利計的港鐵卻仍拒絕回應社會訴求,令不少人深感失望及憤怒。

其實,在不少已發展地區,政府早已要求公共事業機構於公共空間添置藝術品。早在一九五九年,費城的都市重建局便訂立「藝術百分比法案」,規定公共設施的擁有人必須將建築費用的百分之一用於購置藝術品。其後美國多個州份如夏威夷、新澤西、華盛頓等均制訂類似法例,而在二○○四年,台北亦制訂類似法例。

自從實施上述政策後,此等地區的公共設施如政府部門建築物、火車站等湧現大量藝術品,不但成為地標,更為社區增添藝術氣息。此外,藝術品可吸引遊人及市民欣賞,有助振興本土經濟,「藝術百分比法案」亦為本土藝術家帶來收入,為年輕人創造多元化就業機會。

與世界各地的藝術政策相比,香港的政策完全滯後,當局仍未透過立法規定公共事業經營者以至政府本身投放資源購置藝術品以美化公共空間。若當局能參照諸如「藝術百分比法案」,大量資金便會投放在各式各樣的藝術品上,同時振興藝術發展。

推動本土藝術創作,不但可為公共空間增添色彩,更可令沉悶的社會增加活力。假如政府與公共機構能投放數以百億元購置及鼓勵本土創作,必可為香港的藝術工作者帶來可觀的收入,亦同時可令與藝術相關的周邊行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相信這比所謂的西九文化區更能推動本土藝術發展,為香港締造文化發展的機遇必遠高於造價達五百億元的西九龍文化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