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就政改展開諮詢,尋日有個政改論壇舉行,近排因搞本土行動成為焦點人物嘅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阿毛)又再大放厥詞,佢話成份諮詢文件冇提過「公民提名」,係鳥籠政治、假諮詢,又話公民提名係普世價值同人權,政府憑乜嘢話唔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嘅「民主程序」,仲話《基本法》冇提過市民可以食飯同呼吸,但市民照樣做上述兩件事,普通法下法律冇講嘅嘢就可以做。意思係公民提名同呼吸、食飯應該係同等嘅。

阿毛呢個說法真係打橫嚟講,唔知其他人會佩服佢嘅理論水平?定係對立法會議員有咁嘅水平悲哀?要知道《基本法》係香港嘅小憲法,所述者係大框架,佢將呼吸同食飯攞嚟類比,擺明係冇辯論或討論嘅誠意,照佢嘅說法,可能更多市民應該質疑,《基本法》都冇寫明立法會議員可以遲到早退、甚至去洗手間,點解啲尊貴嘅議員做齊晒?甚至《基本法》冇話佢可以生存到今日啦……

掉轉嚟講,《基本法》要求香港立法機關制訂嘅法律不得與《基本法》有牴觸,啲議員又係咪當睇唔到呢?打橫嚟邊個唔識?一句講晒,啲議員耗用港人咁多公帑,唔該衡工量值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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