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以「有商有量,實現普選」為題,正式啟動第一階段的政改諮詢。雖然特區政府說「有商有量」,沒有傾向,但其實自李飛南下闡釋「民主程序」後,政改諮詢便已設下框架。整份諮詢文件不斷暗示「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林鄭也在電台質疑市民不明白公民提名。但事實上,香港一直以來的直接選舉,無論區議會還是立法會,都是以公民提名參選,如此混淆視聽,簡直侮辱市民智慧。

二○一七年普選特首諮詢異於從前,政府並無提出具體方案,只列出七大議題諮詢市民,包括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選民基礎、產生辦法及提名程序,普選特首的投票安排,任命特首的程序與本地立法的銜接,以及特首的政黨背景。我詢問林鄭為何聲明上沒有談及候選人數目時,政府卻避重就輕,回答「無寫不代表不重要」,迴避問題。

在政改諮詢文件第二十五頁的註釋中,便對提名委員會要提名多少個特首候選人預設了一個魔鬼前提:「有意見認為『若干名』應設為二至四名;有意見認為應至少三名;有意見認為應設為五名。」政府為何如此鼠竊狗偷,借「有意見認為」來定下候選人數目的立場,而不堂堂正正說是誰的意見?明人不作暗事,說穿了就是政府認為三名以內的特首候選人最合適,不過為免破壞諮詢文件的「中立」外表,就借別人的口來說自己的話。其實,入閘方案根本就預設篩選制度,避免中共擔心人多難控制,所以事先預設「機制」,在提名時就已篩成三個甚至兩個候選人參選,以免夜長夢多。

面對政改假諮詢如何是好?有泛民人士認為普選仍有一絲門罅,我卻認為這扇門根本從未開啟,香港人要爭取普選,要靠自己衝開困局,打開普選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