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權威」李飛來港為林鄭下月展開的政改諮詢做開路先鋒,為一七年特首普選定下「框架」。有評論員說這次不是「鳥籠諮詢」,而是「棺材諮詢」,等港人自己蓋上棺材蓋。李飛用了十七頁紙「釋法」,詳述特首普選的官方立場。即使有泛民議員不肯承認李否定了「公民提名」的可行性,但這場政改談判比賽的「球場」確是愈縮愈窄,寸步難行。

李飛提出「機構提名」這絕招,是要篩走那些不夠愛國愛港人士,而且萬無一失。李飛指以往的特首選舉,提名權是賦予選舉委員會委員,有意參選者只要得到一百五十名選委提名,便可成為候選人,即選委會委員是有個人提名權的。但未來的特首普選,提名權是賦予提名委員會,亦即「機構提名」。有意參選者無論得到多少個提委的支持,也未必可以參選,最後要提名委員會通過才可出閘。這與香港人一直以來的理解有很大距離。原以為只要得到足夠人數支持就可以上擂台比武,原來未來這場特首跑馬仔,無論你得到多少個提名,都只能入閘,要出閘開跑,還看能否獲得提名委員會的「機構提名」。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指即使是「機構提名」,也可寬可緊。提名委員會可規定只要有兩名委員聯署,提委會便可提名該候選人。話雖如此,但李飛亦明確表示,特首候選人不能太多,以免選舉程序複雜及成本高昂。何謂太多?雖沒明言,但相信三個已是極限。李飛還說選舉要在莊嚴、有序的情況下順利進行,我們這些激進民主力量想借參選「攪局」,亦絕無可能。李飛出招,其實是要為近日燒得火熱的「公民提名」降溫。到底香港人是務實理性,還是死心不息,還要看「公民提名」的支持度會否因李飛而急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