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組記者廣州報道】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兼全國政協委員林建岳,旗下的廣州翠樺地產置業有限公司(下簡稱翠樺),拆毀廣州歷史建築金陵台、妙高台事件餘波未了。妙高台三號房產的三名業主早前狀告翠樺,索償四百八十一萬六千元人民幣(約六百一十萬港元),案件昨在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開審。翠樺在庭上主要提出三項理據抗辯,認為翠樺不必賠償。原告陳祖沛、陳祖淳和陳寶榮三兄妹認為,翠樺矢口否認自己有錯的理由十分荒謬︰「我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很有信心會贏官司!」案件昨審結,擇日宣判。

林建岳屬下公司強拆金陵台和妙高台,引起極大關注。(資料圖片)

清拆前

清拆後

原告陳祖沛在法院外展示其所擁有的妙高台三號房產的屋契。(黃少君攝)

林建岳

廣州民國建築群遭拆毀風波時序

案件原告是陳祖沛、陳祖淳和陳寶榮三兄妹,三人聲稱是妙高台三號房產的所有權人。其中七十歲的陳祖沛擁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業權;其八十四歲的兄長陳祖淳已移居香港,現為香港居民。翠樺在今年六月拆毀金陵台、妙高台兩幢歷史建築後,陳氏三兄妹在七月向越秀區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指控翠樺和前開發商南方公司私自拆毀其物業,索賠四百八十多萬元,三人昨均到法院聽審。由於南方公司已破產,昨無派人出庭,翠樺只派律師應訊。

據法院提供的答辯狀,翠樺昨在庭上極力否認指控。其律師主要提出三項理據抗辯,首先指原告已與南方公司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和補償協議,已不享有房屋所有權。又指翠樺通過提交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證明對涉案土地擁有合法使用權,對妙高台三號有合法拆遷權利。此外翠樺還展出妙高台三號去年首次被拆毀時的照片及當時的新聞報道,稱該房屋去年已被拆通頂,房屋殘值不值四百多萬元。

認傷害廣州市民感情

陳祖沛的律師在庭上反駁稱,翠樺在九月就拆毀一事向廣州市政府遞交《檢討書》和《承諾書》,承認拆遷傷害了廣州市民感情,已認識到錯誤,並承認在未與業主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下清拆房屋,承諾會彌補業主損失。但如今開庭翠樺卻「矢口否認自己有錯,並認為自己的拆遷合法合理」,這與其《檢討書》內容「完全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陳祖沛的律師續稱,涉案房產一直登記在原告名下,原告有權提出拆毀賠償。

指翠樺抗辯理由荒謬

對於翠樺指妙高台被拆時已是爛屋,殘值沒有四百多萬元,律師指「被告的理由十分荒謬」。他強調妙高台是有歷史價值的古建築,政府去年已發布緩拆令要求積極保護,翠樺清拆妙高台三號不只是破壞了原告產權,也破壞了廣州歷史文化。

法院聽完控辯雙方辯論後,提出先由法院對妙高台三號房產作估價,再由翠樺作賠償的建議。但翠樺拒絕接受,堅決認為翠樺不用向原告作賠償。由於原告和被告在庭上未達成共識,案件將會擇日宣判。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