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普通科醫生的董建華媳婦馮如琳前年被投訴在病人收據印上「兒科專科醫生」銜頭,疑誤導公眾及專業失德,惟今年中她接受紀律聆訊,醫務委員會雖指其行為是「不能接受而且違法」,但因無證供顯示她將問題收據發予病人,失德罪名不成立。在聆訊中代表控方的醫委會秘書處不服,早前入稟高院要求司法覆核上述裁決,法官昨判決不受理申請。

馮如琳涉誤導一事,高院昨判決不受理有關司法覆核。

法官在判詞中指馮面對的指控嚴重,但醫委會最終指控方舉證未達標準,故指控不成立的裁決並無不當之處。秘書處另又指,醫委會既指馮違法但又判她無罪,裁決屬不合理,法庭應予介入;對此法官認為,由於醫委會指馮違反的是《醫生註冊條例》之冒充專科醫生罪,毋須證明要向人發出冒充收據,故指馮違法但無失德,此說法並無矛盾。

案件編號:HCAL 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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