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記者節前夕,新聞界上演了一齣「窮骨頭變賤骨頭」鬧劇。報業前輩張季鸞說過,記者節既是記者的節日,也代表記者的節操。只可惜,如今神州新聞界的節操,比妓女還不如。

廣州某報一名記者被湖南長沙警方以「損害商業信譽」罪名跨省刑拘,該報連續兩天在頭版以「請放人」、「再請放人」大字標題「喊冤」,一句「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贏得不少同情和支持。

豈料,央視其後播出警方的審訊片斷,記者親口承認曾經收取五十萬元,作為發表針對某企業虛假報道的報酬。一根窮骨頭值二十五萬元,原來自詡「公義化身」者,不過是見利忘義、公器私用的賤骨頭。

假新聞、有償新聞在內地氾濫成災,傳媒公信力插水。上周黑龍江某報一宗老漢約女網友偷情,見面方發現對方竟是自己兒媳婦的報道,後經核實為記者博出名杜撰出來的假新聞。近年每逢發生礦難或重大意外,責任方派大紅包打點記者,已是公開秘密;「鱔稿」更是不少報刊的重要收入來源。

記者有「無冕皇帝」之稱,本應成為監察政府,維護公義的利器。當下神州官場腐敗,權貴橫行,傳媒不惜出賣貞操,監督者與被監督者半斤八両一路貨色,怎不教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