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籍女傭在○九年九月離職前遭僱主指控偷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菲傭其後雖上訴成功撤銷定罪,但已無辜入獄七周。她之後入稟高院控告僱主惡意檢控,要求賠償,但遭僱主向法庭申請把案件剔除。高院早前聽取雙方律師陳詞後,昨頒下判詞指菲傭原告Endozo Maylin Palomar與僱主被告李智明之間的轇轕,已在勞資審裁處聆訊中全部和解,原告當時亦獲被告賠償二萬元,由於一事不能兩審,故原告今次入稟高院索償申請需予剔除。

案件編號:HCA 11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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