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嘉寶、朱先儒報道】政府公物遭強拆!粉嶺聯和墟一間律師行明日開張,各方好友包括多個鄉事委員會紛紛送上巨型花牌致賀,合共十七個。工人需在建築物外牆搭棚放花牌,但有人為免禁區指示牌被遮擋,竟私自拆走,僅用膠帶繫於較低位置的棚架上,大風吹過時搖搖欲墜,威脅道路使用者安全。事件曝光後,路政署指示承建商維修,並將有關懷疑蓄意破壞公物事件通知警方。

禁區牌(箭嘴示)還原後,有花牌需稍稍升高,未能與旁邊花牌對稱。

記者追訪後,張師傅將禁區牌還原到本來位置。(朱先儒攝)

遭拆走的禁區牌位於粉嶺聯富街與聯發街交界,現場搭有多個花牌,花牌上分別寫上由沙頭角區鄉事委員會及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等致送單位。

據現場花牌師傅張鑑林稱,律師行明日開張,需於今日內搭建好十七個巨型祝賀花牌,花牌足夠圍繞聯和道、聯發街和聯富街。

記者追訪即還原

曾為去年「西九大戲棚」製作紙紮花牌的張師傅續稱,疑有搭棚工人本着好意,不想花牌搭建後,禁區牌被遮擋,遂私自拆走,並繫於附近的棚架上。現場所見,棚架上的禁區牌只用膠帶繫上,且位置低了一大截。

有市民不值有人私自拆走改動禁區牌,且擔心會構成危險,故早前拍下現場情況,上載至互聯網討論。張師傅昨見記者為事件來採訪,隨即主動還原禁區牌的位置。有花牌需稍作遷就而升高,未能與旁邊花牌對稱。

傳明日封路舞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強拆禁區牌有機會觸犯刑事條例下的刑事毀壞公物罪,最高可被監禁十年,亦有機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若任何人無運輸署署長、警務處處長或路政署署長的同意而移動、損壞或以任何方法干擾交通標誌,即屬犯罪,可罰款一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路政署回應指,知悉事件後已即時派員實地查察,指示承建商即時維修,現維修工作已完成。該署亦就上述懷疑蓄意破壞公物一事通知警方。

另外,有傳有關律師行明早開張會有舞獅表演而需封路,但路政署指未有收到封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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