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巨浪中站立滑行是「型爆」之舉,吸引不少人冒險衝浪,但有衝浪教練提醒初學者必須跟專業教練「上足堂」,熟悉衝浪的安全守則才可落水,否則便可能會「撞板」或遇溺。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落水後,切忌將衝浪板放在自己面前,否則衝浪板可能會受巨浪衝擊而打中自己,後果堪虞。

英勇救人姓鄧男子憶述經過。 (讀者提供)

大浪灣泳灘昨風高浪急,仍有泳客玩衝浪。

運動用品店X-Game的衝浪教練Chris表示,香港現時並無條例規管衝浪活動,任何人均可租用衝浪板出海,但其實衝浪有很多安全事項及守則。初學者如果想入門的話,必須經教練指導後才能落水,不應獨自出海,否則「出咗事都無人知」。

Chris又稱,在衝浪過程中,其中一個最危險的情況,就是讓衝浪板出現在衝浪者面前,因為衝浪板容易被巨浪翻起,屆時衝力會變大,一旦擊中衝浪者頭部,後果不堪設想。

如果衝浪者跌落水,並與衝浪板分離,切忌立即將頭部伸出水面,否則可能被其他衝浪者或船隻撞到。他表示,應先將手舉出水面示意,在安全的情況下才用腳繩拉回衝浪板,不要嘗試游水追回,必要時亦要棄板,以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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