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文署女文書助理收到屬失物的iPhone5後,竟通知丈夫冒認物主領取,之後再偽造文書聲稱手機已物歸原主,兩夫婦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盜竊、偽造及誤導警務人員共三罪。裁判官判女被告冼詩琪(三十五歲)入獄四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其夫高志雄(三十八歲)則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出,今年七月二日,負責在土瓜灣體育館訂票櫃枱的女被告接收涉案手機後,見無人認領,着次被告冒認物主認領,她則偽造有人領回失物紀錄,又向警員訛稱已將報失的手機交回物主和。惟楊姓物主向女被告查詢時,獲悉手機已被領取,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 KCCC 2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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