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的藥房男職員點貨犯錯被東主打頭一下便辭職,之後連續多日持刀在東主住所梯間逗留而被警方控以遊蕩罪。他獲准保釋後,繼續每晚到東主住所梯間等候,等了一個月後更以暴易暴,用生果刀刺傷東主的頭部致半昏迷。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收押至下月六日判刑。

遇襲藥房東主送院後須輸血救治。(資料圖片)

無案底的被告周嘉楊,被控於去年五月八日,在上水石湖墟某大廈梯間企圖謀殺五十二歲男事主范海廷。精神報告指被告的行為難以預測及有很大暴力傾向,法官感到十分憂慮,下令再索閱被告最新的精神科醫生報告以作量刑。

保釋期間伏擊遭制服

案情指事主是上水一間藥房東主,前年十二月聘請被告,去年一月,被告因點錯貨遭事主打頭一下,同月底被告辭職。至二月底,有街坊發現被告戴口罩在事主住所梯間逗留,警方到場在被告身上搜出生果刀,被告被控遊蕩獲准保釋候審,但他繼續持刀守候。事發當晚,他覷準事主獨自回家,從後用刀多番攻擊事主的頭部至流血;事主負傷逃走,倒在行人道,被告追至坐在事主身上繼續用刀狂插,事主認出是被告,兩名途人見狀制服被告及報警。頭和左臂流血的事主一度半昏迷,送院後要接受輸血並要在加護病房留醫,一周後始出院。

案件編號:HCCC 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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