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民特區:制裁菲國應有之義
人民力量計劃在立法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透過修訂《入境條例》,分三個階段限制菲傭及其他菲籍人士入境,首階段是拒絕發簽證予新來港的菲傭,第二階段停發所有菲律賓勞工簽證,最後階段則擴展至所有菲律賓人都禁止入境。
香港的立法機關,議員的立法權形同虛設,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受《基本法》限制,即使獲得批准,交付表決,也要分組投票;但人民力量「制裁菲國」的政治表態,總比其他政團光說不練好。以事論事,他們提出制裁菲律賓建議的首階段措施,區區是認同的,但其有關建議的第二、三階段「辣招」,則不敢苟同。
人民力量最初是因民主黨出賣選民而成立,核心成員的經濟立場有左有右,如能一早訂好政策綱領,或完成政黨化,以黨內民主決定路線,在一些重要政治議題上,便不會予人忽左忽右的投機觀感。
半年前區區離開人民力量時,政策綱領及政黨化都尚未定案,同時有位在組織背後「指點江山」的網台負責人,高調批評區區的本土路線,是煽動族群仇恨及法西斯,又自稱「非暴力原教旨主義者」,到了十月九日,他率先建議針對菲傭的制裁措施。同日晚間,人民力量召開記招,提出類似建議。
菲傭在該國之內是相對的弱勢,港人現在固然對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切齒痛恨,但並不代表可以拿該國的老百姓出氣,特別是一些已長期在港服務的菲傭,人民力量之前在族群問題上,訂下了十分崇高的道德標準,更加不能夠自打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