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前,內地正處於價格闖關的當口,其時物價飛漲、通脹高企,銀行銀根緊張。為緩解這一狀況,在人民銀行指導下,各商業銀行紛紛退出年利率高達百分之十以上的高息攬存措施。為打消儲戶對通脹的疑慮,銀行還推出了各種保值貼現優惠。

按照當時銀行的承諾,一份本金為一千元的銀行保值儲蓄業務,二十四年後收益率超一百倍。一九八九年,湖北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滿心歡喜辦了這樣一份業務,他們拿出兩千元積蓄存入當地某國有銀行辦理兩張存單,上面寫明二十四年到期後本息共計二十二萬元。今年,存單終於到期,盛忠奎夫婦去銀行取錢時,卻被告知存單已失效,二十二萬元本息縮水成了八千四百元。

遭遇這等糟心事情的,遠不止盛忠奎夫婦,而是一大批善良的人們。他們出於對政府、對銀行的信任,將從牙縫裏省下來的錢存入銀行,指望以豐厚的利息收入用來養老送終。但是,到頭來這卻是十足的黃粱美夢,各商業銀行拿出央行緊急通知取消此業務的傳真電報做擋箭牌,對儲戶大縮水兌付。

這當中最大的問題是,作為毀約一方的銀行,以央行作為耍無賴的藉口,難道就能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嗎?其次,央行單方叫停此項業務,考慮到違約責任該誰來承擔?是否要賠償儲戶了嗎?事實上,他們對儲戶所做的,就是在營業廳張貼一張公告了事。他們既沒有主動挨個通知儲戶,更沒有道歉賠償,甚至,他們如今計算兌付利率的時候,還渾然忘記了當初的高息承諾,只以當下利率結算了事。他們的藉口是,國家現在就是這樣的規定。

當國有商業銀行以國家的名義開始耍無賴,作為草民除了憤怒,只有憤怒。一個國家連最基本的契約精神都不尊重,指望它保障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根本就是最大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