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判頭開車時聲稱入錯後波,結果汽車倒後並把兩名男工友撞向牆壁造成一死一傷慘劇案,被告日前在高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法官要求控方補充案情,控方昨傳召法證專家作供,專家對被告指當時誤當油門是煞車掣的講法不表認同。辯方之後求情仍堅持他是因入錯波及踩錯油門而導致意外,但法官反駁指汽車當時三度溜後,並不接納辯方以此作求情,且認為在同類型案件當中,本案屬嚴重類別;辯方今日繼續求情。

被告當日駕車疑入錯波退後,撞倒兩名事主。(資料圖片)

彭官華

六十三歲被告彭官華被控在前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山頂普樂道十一號屋的車位附近,危險駕駛引致男子庄永坑(四十五歲)死亡及男子陳子森(二十四歲)嚴重受傷。

案件編號:HCCC 4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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