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理說,一家虧損的機構絕不可能向員工發放花紅。然而在法定機構裏,甚麼光怪陸離的事情都可能發生,考評局被踢爆邊呻窮邊發花紅的醜聞,既顯示法定機構自把自為,亦暴露港府監管不力。

二○一○年,考評局以末代會考及高考補考將會蝕大本為由,向當局申請九千萬元額外撥款,當時局方聲稱,若有關撥款不獲通過,只能大幅提高考試費。詎料「撲水」成功後,考評局便神奇地「扭虧為盈」,不但過去三年皆有盈餘,更於過去一年內向約四百名員工派發七百萬元「特別獎勵金」。

原來,考評局玩了一場數字遊戲,將賺錢及虧損的帳目分開計算,一方面營造末代會考及高考補考財政「見紅」假象,以此向港府要錢;一方面將豬籠入水的國際考試收入納入私囊,集體瓜分紅利,輸打贏要,損公自肥。醜聞曝光後,曾支持撥款的立法會議員驚呼「被騙」,指根本不知道考評局將盈餘部分拿來派花紅,將在立法會提出質詢。

然而,考評局竟拒絕認錯,辯稱發放花紅是參考商業機構的做法,藉以激勵士氣,挽留人才。人們見到的卻是,公開考試收費愈來愈貴,學生早已怨聲載道,而今爆出花紅事件,民怨自然火上添油。正如有人指出,考評局是法定機構,收入主要來自考試費及公帑資助,其人事及薪酬安排理應參考公務員制度,絕不能與商業機構相提並論,港府一向沒有派發花紅制度,考評局有甚麼理由獲得特殊待遇?若有盈餘,理應調低收費,減輕考生負擔,豈有一邊向市民呻窮,一邊私自分紅的道理?

歸根究柢,港府對所謂法定機構無監無管,才是所有問題的癥結所在。以考評局為例,既接受公帑資助,又不用接受政府及公眾監督,儼如水潑不入的獨立王國。近年考評局醜聞迭爆,遺失考卷、印錯卷、評錯分、變相鼓勵學生作弊,以至今次私自分紅,可謂無奇不有,醜聞不絕。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港府對法定機構放任自流,豈只考評局亂象叢生。平機會、私隱專員公署、機管局、應科院、生產力促進局……幾乎無一不是黑箱作業,無一不是醜聞纏身。尤有甚者,許多法定機構淪為退休高官俱樂部,管理人員有獎無罰,優哉游哉。而與今次私分花紅醜聞脫不了干係的考評局前主席吳克儉,甚至獲得加官晉爵,當上了教育局局長,更是令人嘖嘖稱奇。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這場因考評局發放花紅而引發的醜聞,既反映法定機構自立山頭,自把自為,亦凸顯港府監管無能,自取其辱。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惟有接受公眾監督,將法定機構放在陽光之下運作,方可杜絕亂象,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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