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原木桶山水豆腐花馳名的本港著名食肆「糖朝」發生股東糾紛,其創立人洪翠娟兩年前簽約把糖朝的九成股份賣給一間台灣公司,自己只留下一成股份,但雙方近日出現爭議,洪翠娟入稟本港高院,控告對方違反買賣合約,向對方索償和追討約三百二十三萬元的股息。原告洪翠娟,四名被告依次是安東尼斯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糖朝有限公司、南沙置業有限公司及劉永松。按公司註冊處資料,糖朝和南沙置業兩間公司現時都由劉永松一人擔任董事。

案件編號:HCA 18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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