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半山堅道長庚大廈有蓋車棚的業主,將上址租給屈臣氏集團經營International百佳超級市場後,車棚被發現有違反公契和僭建的設施,包括在外牆裝置了分體式冷氣機和招牌、以及未經法團批准接駁水管和更換污水管。法庭在今年六月雖已下令業主需拆除違規設施,但屈臣氏一方卻不准業主入內施工,令業主的董事和經理有可能因藐視法庭而被判監。業主昨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准許他進入自己的車棚內施工,又要求收回車棚和向屈臣氏索償。

原告將長庚大廈的有蓋車棚租給屈臣氏集團經營超級市場。

原告Good Choice Industrial Limited是涉案車棚的業主,被告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被告昨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回應。原告自一○年二月起以月租十一萬二千元將上址租予被告,租約於今年二月約滿,雙方正商討續約,被告現時以暫租方式租用該車棚。

原告指稱要取得被告准許才可進入自己物業施工,加上拆除招牌、找尋水管位置和更換污水管等都會影響被告的生意,原告曾試圖要求被告合作但不果。而高院於今年八月批准長庚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控告原告藐視法庭,排期於十一月聆訊,法官並警告原告的董事和經理有入獄之虞,原告遂興訟要求法庭准許原告在十四日內進入上址執行法庭的命令。

案件編號:HCA 18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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