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日前驚傳查獲由香港空運到當地的二十公斤TNT黃色炸藥,經任職影視公司燈光師的姓蘇貨主澄清只是拍劇用的煙餅後,蘇昨被檢方依涉嫌公共危險、偽造文書及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航警局誤將煙餅當炸藥的烏龍事件被傳媒報道後,引起警政高層震怒,要求航警局徹查洩密者。

台灣航空警察局日前查獲由香港空運抵台的懷疑TNT黃色炸藥,事件引起台灣大恐慌。(資料圖片)

航警局刑警隊前日約晤貨主蘇振宇後,蘇表示因承包電視劇,因需要故從大陸購入煙餅,再經香港運到台灣。由於貨物以「燈具」名義申報,與實際進口物品不符,再加上物品有引燃的危險性,故桃園地檢署昨落案起訴蘇,但准以五萬元新台幣保釋,並限制居住地點及禁止出境。

無引爆裝置只冒黑煙

《自由時報》前日報道航警局和台北關查獲該批共四十枚含有TNT及硝化甘油的炸彈,最後證實虛驚,事件卻令台灣警政高層面目無光。警政署長王卓鈞曾要求刑事局長林德華調查,刑事局防爆隊前日派防爆車到機場採樣,經X光檢查發現可疑貨物只有類似爆竹用引信及粉狀物,並無雷管等引爆裝置;防爆人員到海邊燃點其中兩枚,證實均不會爆炸,僅冒黑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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