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近日約晤傳媒茶敍,席間重提立法會或可修訂立會法定人數。曾議員身為主席卻心屬建制,為防拉布而漠視民意,研修例來抗流會,以此向中央表忠,似乎無可厚非;但此舉是捨本逐末,忘卻了市民對立法會的厚望。

拉布戰除吸引社會對政府施政的關注,也叫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遲到缺席甚為氣結。議員不是表決機器,堂內議政,監察把關,同等重要,出席會議乃基本要求,市民有此期望並不過分。驚聞有怪醫近發奇論,辯稱其議席分屬兼職,缺席遲到乃擇優棄次,難怪立法會形象不濟。即或政見殊異,我對主席在拉布期間緊守崗位仍肅然起敬。若要問責,則應質詢那些疏於議政的「失蹤王族」或「三點不露」。

制訂法定人數本意應是維持議會的代表性和認受性。點算人數的法規,則是確保出席比率的常理。目下主席務求防流會而怪招盡出,恐怕民意未滅,已養黑豬成群。回歸前的立法局會議法定人數為三分之一,《基本法》訂定後是二分之一,這相比「人大會議」的三分之二已略低,建制派為減人數,欲向海外取經,這「開放態度」雖屬可喜,但未免進退失據。同理,建議開會表決時才點人數,就只會縱容立會懶蟲以「缺席」建功,這分鐘出席了,下一秒就消失得無影無蹤。欲以延長點算人數時間,為待蝸牛至終赴會,變相虛耗議政歲月。

遲到有理,缺席為王,這豈是立會應有之氣象?另有發想,參照外國例子,議員在「響叫人鐘」時,「只准入不准出」,以減低流會的風險。這點若不違法,值得參詳商討,我也不反對,我只是擔心部分議員日久疏於開會,因急於進場而不敏於內急之需。曾鈺成若有心成為立會之福,除鑽研規程而算盡機關外,在會內不忘履行主席之責,那就是適時數點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