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九年干犯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而判入更生中心的男子,刑滿後在小學擔任體育科教學助理時涉嫌再犯,於一一年九月至今年三月間,三度於任教小學內非禮一名現年十三歲女生,包括輕拍臀部、伸手進入她衣服內摸胸等。涉案被告張彥衡(二十五歲)在事發後已離職,他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裁判官昨指案情嚴重,加上被告違反誠信及有相類前科,故判監十個月。

案件編號:TWCC 23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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