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今年八月在區院被裁定詐騙政府共五十七萬元租津罪成,二人各均判囚八個月但准緩刑兩年,二人已就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正排期處理。曾景文(五十八歲)昨突然獨自現身高院,全程旁聽一宗強姦案的上訴聆訊;散庭後,記者追問曾是否認識該案上訴人,抑或是就自己上訴案來「取經」,他都不發一言,只是跟以往一樣「耍手」拒絕回答。

曾景文離開時不肯透露到庭旁聽一宗強姦案上訴的原因。

至於該宗強姦上訴案,曾任警員而事發時任助理保安男經理的上訴人范家文(四十歲),被控在前年四月二十三日於蘭桂坊認識十六歲醉酒少女,藉送她返家後將她強姦,范早前在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被判囚五年,他不服定罪昨提出上訴但遭即時駁回。

案件編號:CACC 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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