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妄想精神分裂症的中年漢涉嫌手持鎅刀,今年五月於半小時間在觀塘街頭連環鎅傷三名途人大腿,令三人留下數吋長傷痕,需縫上二十二至二十九針,至今仍要接受物理治療。中年漢行兇後當場被捕,事後被控三項意圖傷人罪,被告昨在沒有律師代表下認罪,並聲稱事發前飲下六杯啤酒,因「酒精上腦」才犯案;惟法官聽罷認為受酒清影響是抗辯理由,不接納被告認罪,下令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八日再提堂,排期開審。

被告許友富(蒙頭者)當日涉嫌行兇後旋即被捕。(資料圖片)

四十六歲被告許友富,報稱無業,被控今年五月十四日在觀塘翠屏邨和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朱炳順(六十四歲)、女子歐鳳英(五十歲)和男子梁賜豪(二十一歲)。控方指,朱和歐為夫婦,分別是退休人士和家庭主婦,而梁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學生。

提醒被告找律師代表

被告昨認罪後自行求情稱,案發前喝下六杯啤酒,令他頭腦不清醒「矇查查」,不知道自己當時在做甚麼。法官即指受酒清影響犯案是抗辯理由,控方要證明他蓄意犯案,控罪才成立,故不接納被告答辯,案件要排期開審。法官又提醒被告,本案案情嚴重,應找律師代表。

案情指,案發日上午九時十五分,事主梁賜豪返學路經觀塘翠屏邨一帶,突然感到大腿後方痛楚,他見到被告手持一把鎅刀站後面,梁遂報警。半小時後,事主朱炳順和妻子歐鳳英路過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朱突感到大腿痛楚,回頭見到被告正用鎅刀割傷其妻的大腿,被告逃走。約十五分鐘後,被告在街上被警員截獲,被告警誡下稱有人想打劫他和向他潑腐蝕性液體。三名事主送院治療,其中梁留院一天,餘下兩人即日出院。

案件編號: DCCC 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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