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常務委員會推出驗毒助康復計劃諮詢文件,昨日起諮詢公眾四個月,建議賦權警方,若有合理懷疑有人吸毒,可帶返警署驗毒,但不主張立即檢控,建議轉介社工或醫護人員跟進戒毒,而警方會主要在公眾娛樂場所巡查。但外界對計劃有三大質疑,包括會否促使吸毒人士「愈驗愈隱蔽」、計劃會否增加警方濫權風險,以及計劃豁免起訴首次驗出吸毒的人士,會否令毒販有機會利用年輕人做「拆家」;委員會表示對計劃無既定立場,願聽取公眾意見,絕不強推。

石丹理指對「驗毒助康復計劃」無既定立場,願聽取公眾意見,絕不強推。

本港吸毒者毒齡平均四點六年,故當局擬推行「驗毒助康復計劃」。(資料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驗毒程序

有關驗毒計劃其實類似現行的毒駕測試,警員若發現有人呈吸毒徵狀,現場又有毒品,會先向當事人提問,測試其反應,若神志不清,便帶署作損害測試如行直線等及驗尿。文件建議若驗出當事人吸毒,不立即檢控,而以三層架構處理,首次「斷正」先警告,再犯則強制戒毒,但不留案底,第三次才檢控,警方會主要在公眾娛樂場所巡查。

禁毒常務委員會戒毒治療及康復小組委員會主席張建良指出,希望藉計劃給吸毒者不留案底的戒毒機會。委員會主席石丹理稱,對計劃無既定立場,願聽取公眾意見,絕不強推。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稱,希望社會理性討論計劃。

過來人質疑計劃成效

但曾吸毒七年的過來人阿Man則質疑計劃成效,「明知警察捉人驗,唔通仲係娛樂場所等你拉咩?咁咪自己搵竇吸囉,好似屋企、賓館等。」她又指強制戒毒成效不彰,「我戒過兩次毒,第一次係唔情願去戒,出嚟唔夠一年又吸番,反而第二次係擔心屋企人放棄自己,真心情願去戒,到依家八年,我無再掂過毒品。」

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資深社工黃寶文擔心計劃會令吸毒問題複雜化。他指出,若有吸毒者同時干犯藏毒或販毒等罪行,警方屆時應檢控還是按計劃轉介輔導,存在了灰色地帶,若發現首次吸毒者同時藏毒,如獲豁免起訴,會否有毒販會藉此利用年輕人做拆家?大律師陸偉雄亦指吸毒和藏毒、販毒屬不同罪行,若藏毒販毒者驗出吸毒獲豁免檢控,會牴觸《危險藥物條例》,立法時應釐清條文,以免出現執法矛盾。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應減輕警方在計劃參與的角色,以免出現濫權,如在拘捕懷疑吸毒者後,盡快轉交醫護人員或社工處理,驗毒地點亦不應在警署,改在醫院會更能釋除公眾疑慮。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