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近鬧出的「馬王之爭」如何「收科」,現在無人知道。此事先是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妨礙司法公正,總統馬英九為了「維護法紀」,採取斷然措施,迅速動用國民黨的「黨紀家法」將王金平的黨籍「辭掉」,以「剝奪」王金平立法院長之職。

不料,王金平的院長公職不是國民黨的黨事,而是「國家公職」、「國家公器」,要由「國家司法」機構裁決,結果「國家司法」機構以「公共事務、政府運作」有可能受妨礙為由,「保」王金平繼續坐在院長位子上,連馬英九都拿王金平「冇符」。這就是台灣的「三權分立」,其運作效力超過「黨爭」,超過總統「整人」之權。

事件發生後,馬英九一再表示他處理王金平並非黨爭,並非他們之間有甚麼個人恩怨,而是為了台灣的法紀。然而,諷刺的是,正是台灣的法紀、司法制度、三權分立令馬英九對王金平的處理一腳踩空。當過司法部長的馬英九難道不知道他用「黨紀」處理王金平並不能導致在司法程序上一定能獲得通過嗎?沒有了國民黨黨籍,王金平就「自然」失去了立法院長的公職嗎?

看來,馬英九還真沒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他還是過去國民黨一黨獨大、台灣沒有實現民主憲政時的思維方式,以為任何系統官員,政務也好,司法也好,立法也好,都是「我黨」之人擔任領導,只要搞掉了這些人的黨籍,他們就必然官位不保。如今海峽對岸,共產黨的天下還是如此,官員要被鬥倒,先拿掉其黨籍,則萬事大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