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競爭才有進步,這是自由市場的金科玉律,也是促進企業持續提升產品質素的動力。香港號稱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偏偏免費電視市場長期缺乏競爭,形成一台獨大的局面,導致節目質素日趨低落,市民有選擇等於無選擇,可謂莫大諷刺。

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公布無綫電視被投訴違反《廣播條例》競爭條文調查結果,裁定四項投訴成立,罰款九十萬元。通訊局調查發現,無綫違反競爭條文的做法,包括要求已簽署合約的藝人和歌手,聲音不能在其他電視台播出,不可以出席其他電視台宣傳活動,以及不准在其他電視台以廣東話接受訪問及演出等。通訊局認為無綫濫用其支配優勢從事反競爭行為,削弱對手電視台的競爭能力,除了處予罰款,並要求立即停止有關違規事項。

無綫以合約禁止藝人及歌手亮相其他電視台由來已久,雖然曾引起不少爭議,但卻被該台視為理所當然。其他電視台缺乏具叫座力的藝人及歌手助陣,長期積弱,欲振乏力,收視率一面倒,導致免費電視市場形成一台獨大的畸形現象,有競爭之名,無競爭之實,自然難以刺激電視台投放成本製作既叫好、又叫座的電視節目,遑論斥巨資競投體育盛事轉播權,變相剝奪免費電視觀眾欣賞精彩賽事的機會。近年免費電視節目粗製濫造,質素每況愈下,部分劇集更被指抄襲外國電視劇,然而由於缺乏競爭,收視率依然高企,可謂咄咄怪事。

相對於今日一台獨大,上世紀七十年代無疑是免費電視的黃金歲月,三個免費電視台鼎足而立,各出奇謀搶佔收視率,落重本競相製作高質素的劇集和大型綜藝節目,觀眾貨比三家擇優收看,不少劇集至今仍為人津津樂道。事實上,一台獨大變相壟斷免費電視市場,既不健康,也非市民之福,只有開放競爭才能扭轉目前困局。惟令人費解的是,港府在○九年已接受新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共接獲三宗申請,可是拖延至今仍懸而未決。

早前無綫就當局增發牌照的司法覆核被高院駁回,隨着法律問題釐清,港府發牌障礙應已掃除,為何至今仍然只聞樓梯響?莫非真的是政治因素作怪?須知投資電視台是商業決定,蝕本生意無人做,港府根本毋須瞻前顧後,更毋須憂慮市場無法容納更多免費電視台,應該依據自由市場法則辦事,透過開放競爭汰弱留強,提高節目質素,讓市民有更多選擇權。

港府不斷吹噓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扶助電影業發展,其實,電視業正是文化創意產業重要的一環,也是編導演人才的搖籃,今日不少演藝界巨星和著名導演,均是出身自電視台。由此可見,引入更多競爭,令電視業健康發展,令電視節目百花齊放,才是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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