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歲老翁在九五年退休後開始依靠綜援維生,他向社會福利署報稱租屋獨居兼無子女供養,惟他原來在○二年中已隨兒子搬上公屋,在十年間欺詐逾三十四萬元綜援金,直至社署去年覆核申請時,始揭發他隱瞞與兒子同住一事。老翁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被還押近三周後,裁判官昨判他入獄六個月但准緩刑兩年,亦無下令他還款。趕得及與家人共度中秋節的被告,獲釋後與中年兒子互相扶持離開法院。

九十一歲的張粦(左)獲釋後,在兒子陪同下打傘離開。

被告張粦,原本無案底,卻在暮年一嘗二十天鐵窗生涯,被告耳朵不靈光,昨獲准用耳機聽取判刑。

父子打傘離庭

庭上所見,被告雖經收押近三周,但精神頗佳,獲釋後更在犯人欄內叫兒子張添發(六十三歲),反而其子顯得憔悴,更突然行動不便需以傘攙扶,父子終以雨傘遮掩左搖右晃地步離法院。

辯方求情指,被告年老,但一直循規守法沒有犯過事,是次以九旬高齡被還押已帶來很深教訓,而已踏入人生最後旅程的他相信再犯機會極低,雖他已表明無力償還款項,但希望法庭體諒他的騙款皆用於家中,並非過奢華生活。

案情指被告九五年開始領綜援,報稱獨居及無子女供養;○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社署派員與被告作例行覆查時,被告仍指現況無變。至一二年初社署再覆核時,發現被告原來在○二年七月三十日、即首次覆查後的兩日,搬往與兒子一家同住,由於他無主動申報有關轉變,在○二年六月至一二年一月間多領取了三十四萬九百多元綜援金,社署遂報警。

案件編號:KTCC 45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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