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控訴虐傭夫婦
【記者甘銘添報道】惡毒夫婦虐打印傭罪成收監,卻留下「蘇州屎」,他們租住單位的業主向本報控訴兩人不負責任,不但拖欠租金,而且入獄前未有交還單位,他未知何時才能收回單位。有律師指業主須向法庭申請收樓令,最快都要幾個月時間。
業主文先生展示租約,一臉無奈。
女被告區玉珊及男被告戴志偉自上月已欠租。(資料圖片)
男被告 戴志偉
被告租住的地下單位已人去樓空。
中年夫婦在兩年內以熨斗燙面、單車鏈鞭打及鎅刀鎅手等七毒招虐待家中印傭,男被告戴志偉被判入獄三年三個月,女被告區玉珊被判囚五年半。本案除印傭外,還有一名受害人,就是他們租住單位的業主文先生。
五十多歲的文先生昨向本報稱,兩名被告於去年十月租住其大埔泰亨豪園地下單位,月租八千元,「佢兩公婆笑面迎人,但估唔到係咁嘅人」,夫婦每個月都遲交租,上月更無交租。文先生一直留意案件發展,早已提醒兩人若要坐監,便應先交還單位,但兩人並無理會。
租金幫補藥費供仔讀大學
前日兩夫婦被判入獄,文先生再也無法聯絡他們,兩人亦無託親友交還單位,文先生怒斥兩人不負責任。文先生是退休公務員,現任職清潔工人,月薪為最低工資七千多元,還要供兒子讀大學,租金收入幫補他不少。他又表示身患糖尿、肺病及肝炎等病,每月藥費開支二千多元,雖然有樓收租,但並不如外人想像般風光。
文先生坦言無能力花數萬元請律師打官司收樓,只希望兩被告的親友主動聯絡他善後,盡快交還單位。記者昨到該單位視察,發現已人去樓空。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租客欠租,業主要先向區域法院申請收樓,需時約兩個月,到法院發出收樓令後,業主可以找執達吏收樓。但黃國桐指出,執達吏要到第三次上門無人應門才會爆鎖,期間,預約執達吏每次出動至少要兩星期。
租客物品需存貨倉待領回
黃國桐續稱,業主收回單位後要將租客的物品暫時存放貨倉,等待租客領回,不可棄掉。他指有關訴訟費約六至七萬元,連同欠租,都由租客支付,但能否討回又是另一回事。他坦言,一般刑事案被告會否被判監,律師心裏有數,通常都會提醒被告有所準備,故認為租客被判監後,業主未能收回單位的事件十分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