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學民思潮和真普選聯盟提出的公民提名方案,建議取得某個比例合資格選民提名的人士,可以直接成為普選特首候選人,有關方案除了被指違反《基本法》,亦存在許多實際的技術問題。

有研究分析多個有公民提名制度的外國例子後,發現公民提名成本高及會引發私隱的問題,而且至今並無任何透過公民提名當選國家元首的成功例子,暗批學民與真普聯的建議不必要和不切實際。

外國視作補充性質

香港政策研究所昨日發表研究報告,指公民提名制度在所有海外國家均為補充性質,讓無主流政黨支持的獨立人士也有機會參選國家元首,沒有單獨存在的例子,且至今無人透過公民提名制度當選。

以韓國總統選舉為例,候選人主要由政黨提名,獨立候選人獲得三千五百至六千選民提名後也可以參選,但在去年的總統選舉中,四名獨立候選人得票率都不超過百分之一,須被沒收選舉保證金。

報告又指出,由於要收集大量的簽名及個人資料並進行核實,公民提名制度成本甚高,且有私隱問題。

以台灣總統選舉為例,經公民聯署參選人士,必須附上聯署公民的身份證副本,其中取得四十多萬公民聯署的親民黨宋楚瑜,花費約為二百一十萬至三百五十萬港元,即平均每份聯署須五至八港元,倘要有七萬選民提名才可參選,估計經費高達三十萬至五十六萬港元,「吃掉」近四成三選舉開支上限。

政策研究所董事暨名譽行政總裁馮可強形容,公民提名「講就好聽,實際就好多問題」,也有政治現實上的考慮,希望各方深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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