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員救人爭分奪秒,有時難免要違規駕駛,有救護車司機卻因衝燈無響警號而被扣五分及罰款六百元,有同袍指曾有主管下達口頭指令要求不要響警號衝燈,以免擾人清夢,批評處方「出賣」前線:「我哋呢份工作四面受敵,根本無人體恤過前線人員!」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救護車在夜間或清晨亮藍燈,其實足以令其他道路使用者提高警覺。

屈奇安

據知涉事司機為屯門救護站一名救護車司機,今年一月六日清晨近七時處理一宗緊急救護服務時駕駛救護車至杯渡路時,因趕赴現場而衝燈,兩月後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事主要求主管「簽紙」為他撤銷檢控卻遭對方拒絕,主管更要求他提交書面解釋。有前線救護員指,夜間白車不響號是該救護站慣例。

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稱,按部門內部指引,救護車執行緊急救援可獲授權越過雙白線或衝燈,但須同時響警號及亮藍燈,即使個別上級有口頭指令,「口講」難有保障,呼籲前線應以部門指引作依歸。消防處指,若救護員不明主管或口頭命令或內部指引,應向主管詢問及澄清,今年一至八月,共有六宗救護車響警號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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