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各國政府對於「網絡審查監控」均各自陳述理由,以證明其必要性。我們亦明白管制監控不良資訊與犯法行為均屬合理之舉。然而,「網絡審查監控」的執行,難免引起不少市民擔心,本文將扼述數個常見的反對理由:

1.侵犯市民私隱。政府網絡審查監控的慣常手段,是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監控與竊取其電子郵件與信息通話內容,惟此舉將嚴重侵犯市民私隱。於香港而言,不但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更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所牴觸。

2.剝削公民權利。網絡審查監控旨在審查網絡活動或網站內容,以限制網民言行。如限制瀏覽某些網站、限制某些字詞出現,甚至限制某些主題與觀點的言論等等。凡此種種,正正剝削市民享有網絡自由的權利。如某政府限制網絡的資訊流通、限制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均在剝削公民追求自由的權利,有違普世價值。

3.恐淪為政治工具。一些政府往往以「網絡審查監控」為由,限制網絡言論自由,以箝制思想。更甚的是,藉此作為打壓異見人士,營造白色恐怖的政治工具。如某人於網絡上發表有關民主自由或批評政府施政的言論,即被某政府作出檢控。這些「以言入罪」的情況明顯在針對不同政見的人士。過往因網絡言論被捕入獄的事件更是司空見慣。故此,我們不應任憑政府進行「網絡審查監控」,否則難免有日會成為此政治工具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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