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樓宇失修不斷惡化,為應付問題,屋宇署去年六月實施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立案法團,須委任合資格人員每十年為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作檢驗並修葺。屋宇署每年會揀選二千幢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

應設儲備基金

市建局及房協亦為強制驗樓計劃提供資助,為合資格的業主提供驗樓資助,金額由二萬五千元至十萬元不等,視乎樓宇單位數目而定。除此之外,屋宇署亦會協助未有法團之樓宇成立法團及提供諮詢服務。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強制驗樓雖能找出樓宇問題,但缺乏進一步讓業主維修的誘因。不少舊樓業主為長者或低收入人士,缺乏斥資維修屋宇的經濟能力。部分流動性高或期望政府收樓的舊樓業主,即使有能力亦缺乏動機維修。他建議政府短期內應該增加對業主資助及溝通,長遠而言應成立屋宇維修儲備基金,從根本解決高齡大廈維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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