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借人把口拓地犯禁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未來十年建屋目標的焦點,落在是否有足夠土地供應的問題上,這確實存在因果關係,沒有地,何來屋?近日由CY梁振英到負責房屋及土地的問責官員,紛紛開腔呼籲社會各界就拓地方式凝聚共識,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日前規劃署舉行洪水橋新發展區諮詢論壇,又遇到反對場面,除了受影響村民堅持不遷不拆,還冒出新議題,在區內經營露天倉庫的業界代表,要求特區政府安排土地給他們繼續經營。
洪水橋新發展區其中約二百五十公頃屬於荒廢農地及工業用地的棕地,部分被物流業界用作貨櫃場或露天存倉。按理說,特區政府要收回棕地發展,所遇阻力應較搬村容易,可是物流業已成為買少見少的產業支柱,一旦用作貨櫃場及露天存倉的棕地被收回,隨時影響物流業發展,打破從業員飯碗,收地又製造多一個管治炸彈,可見拓地建屋只要觸及任何持份者的利益,都會形成阻力,就算解決房屋問題獲得主流民情認同,也不等於可以寸土必爭。
目前特區政府覓地及拓地方式,主要集中已發展地區及鄉郊土地,再來就是填海,通常牽涉收地及保育等問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日前在網誌撰文,借人把口拋出禁忌議題,聲言早前出席一個土地論壇,在交流期間有人提出郊野公園土地是否全都不能碰,不能發展?席上有意見認為不一定,指這個課題可以探討及討論。
改變郊野公園土地用途,難免令人憶起前朝貪曾引火自焚一役,當年的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建議徵用清水灣郊野公園五公頃土地擴建將軍澳垃圾堆填區,此議一出,馬上捅了馬蜂窩,結果如何,毋須再贅,波波今次舊調重彈,難道不怕歷史重演?
政圈中人認為,雖然同是犯禁,波波呼籲探討開發郊野公園用地有別於前朝,起碼堆填垃圾與建屋住人已經是天淵之別,而且從牽動持份者利益的角度切入議題,徵用郊野公園土地,最大阻力可能只是環保團體和反對派黨派,由於郊野公園土地是官地,一旦徵地夢想成真,開發的郊野公園土地性質仍是官地,毋須處理大量收地和遷移村民等棘手問題,兩「害」取其輕,說不定開發速度比徵用已發展土地及鄉郊土地還快。當然,關鍵問題是如何過得了幾乎逢發展計劃均反對的一眾環保團體,以及立法會反對派這兩關,事實上,波波才拋出議題,環保團體和反對派黨派已經磨拳擦掌,發展局也急急降溫。如果特區政府真有發展郊野公園土地的打算,可能先考慮推銷人選更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