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香港商品交易所案中,被控管有一份虛假滙豐銀行資金證明書的馬來西亞籍商人王雄本(Ong Shen Kuo),昨向高院提出以十萬元現金加十萬元人事申請保釋,期間透過律師披露商交所主席張震遠並不在本案控方證人之列。法官指王雄本與香港缺乏聯繫,一旦獲准擔保有潛逃風險,故駁回王的申請。  

王雄本

王的律師向法官稱,商交所案至今拘捕九人,有四人已被起訴,其中三人在區院受審,但律政司安排王在裁判法院受審,而裁判法院的最高判刑是監禁兩年,比區院低,顯示王涉及的案件不及另外三人嚴重。律師續指,控方證人名單並無張震遠名字,控方證人只有警務人員,故王不會有干擾控方證人的風險。王可提供十萬元保釋金,朋友又願為王提供在港免費居所和十萬元人事擔保。控方反駁指王面對的是嚴重控罪,但因王涉嫌管有的假文件只有一份,故控方無安排王在區院受審,而王來港時大部分都即日離開,有棄保潛逃風險。

案件編號:HCMP 2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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