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作為另類藝術形式,在不同地區、不同社會會有不同的處理模式。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說,對於藝術性塗鴉及非藝術性塗鴉的界定,與應否支持塗鴉藝術在社區的發展,在不少地方包括香港在內,市民仍有不同意見,需要社會進一步討論及取得共識。

浸大社會工作系講師邵家臻解釋,塗鴉愛好者多不愛受限制,喜歡隨時隨地自由創作,以表達「重奪街頭」訊息,「你愈係捉住佢隻手喺呢度畫,佢就愈唔畫!」邵家臻建議政府考慮委任文化界、視覺藝術系師生或塗鴉愛好者成立委員會,專責區別街頭塗鴉與塗污,「其實政府有心做就好容易,坊間有好多人才,可惜政府唔識用人唯才,而且依家政府內部亦唔見得有咁嘅人才。」

邵又認為,政府應將塗鴉視為藝術創作而非街道問題,並可向台灣、日本及英國等地借鏡,保護傑出塗鴉作品藉以吸引遊客,「有啲國家見到塗鴉有藝術性或者好靚,會諗辦法保存佢哋,唔會洗咗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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