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男司機在機場接載兩名旅客到落馬洲管制站,雙方同意用人民幣付車資,但沒有傾妥匯率。司機抵埗後要旅客以一兌一匯率付款,旅客大感「搵笨」拒絕,要求先取回行李再議價,但司機盛怒下趁兩人下車後載同行李駕駛的士揚長而去,事後更將總值逾六萬元的行李拋入河道,警方要出動「水鬼隊」搜索,但最終未能尋回。司機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明言要阻嚇被告的同行,判他入獄十周。

被告馮劍威(蒙頭者)被裁判官斥責損害香港聲譽。(資料圖片)

警方曾出動「水鬼隊」搜索,但最終未能尋回行李。(資料圖片)

余先生指出當時落馬洲的士站事發地點。(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稱,被告馮劍威(三十四歲)未婚,任的士司機已有十年光陰,因一時憤怒鹵莽而犯案,但堅稱不知行李價值。裁判官聽畢案情大感驚訝:「咁嘅的士司機都有?匯率差幾多啫!錢都唔收就揸走架車!」痛斥被告損害香港聲譽,故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發於上月二十日凌晨,姓余及姓賴的事主剛從泰國返港,在機場登上被告之的士到落馬洲管制站返回內地。當的士到達後,被告趁兩人下車取行李時開車絕塵而去,事主遂報警。警方稍後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指與事主因車資起爭執,一怒之下犯案,事後在天水圍一條河道棄置事主的行李。據悉,事主因港幣不足,獲被告同意以人民幣付款,但抵埗後被告要他們用人民幣「一兌一」支付二百多元車資,兩人不從,要求先取行李後議價。

赴泰擬拜白龍王 撞啱仙遊

警方事後在被告引領下進行搜索,但未能尋回行李,兩名事主損失了行李袋、衣物、寶馬車匙及兩支酒等財物,總值逾六萬元。

其中一名事主港人余先生稱,原先也估計被告會被判監兩、三個月,認為法庭判刑算合理。余又自嘲或許運氣不濟:「我同朋友去泰國原定(八月)十七號去參拜白龍王,但撞啱白龍王嗰日仙遊,之後係泰國留多兩日,豈料到二十號凌晨抵港在機場搭的士便出事,唔知係咪邪嘞。」

案件編號:FLCC 2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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