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又開始,經歷兩屆新高中文憑試,相信師生對通識科的教學和評分等已有一定的認知和掌握。為讓修讀新高中同學有個好開始,筆者嘗試總結過去從事通識教學和教育培訓經驗,建構一門「通識方法學」。希望更多學生掌握通識科原理和特質,理解學習目標,以及應考竅門。

顧問老師:通識研究協會主席馬震寧

「通識方法學」的三個層次:資訊、知識和智慧。字面上,「通識」其實應該改成「識通」,因為學習「通識」是由廣泛吸收資訊和學習知識開始。學生必須要有「識」(例:常識、知識等),才能有望達致「通」的境界。

必須思考,才能「通」過去,遇上一些死讀書的學生,由於他們只懂吸收知識,卻不懂獨立和批判思考,結果「識」而不「通」。

筆者還記得一次班內小組討論「香港政府應該派錢?」,有小組代表只分析香港貧富懸殊問題和「派錢」的好處,未有指出「派錢」能否有效解決貧富懸殊問題,這反映該小組同學缺乏批判思考。

當同學「識通並重」,就可進一步發展成個人智慧。同學運用「知識」判斷議題是非黑白;或利用「知識」為基礎,解決各種難題,這才能達到「智慧」境界。例如:我們可加入「M型社會」理論(中產人士逐漸消失,變成富人與窮人同時增多的兩個極端),判斷一個本來先進的國家/地區,是否陷入貧富懸殊。

另外,針對「有效減少香港固體廢物」議題,同學可在平衡各持份者利益下,「發明」新方法去解決問題。可見,資訊、知識和智慧三者是學好通識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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