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驚奇:新商品例含糊 掀墮法網驚魂
【專案組報道】針對商品廣告字眼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於上月生效,但公布執法指引至實施僅得五個星期,且不設緩衝期,不少條例內容仍「矇查查」,商戶因此成驚弓之鳥。有補習老師主動向海關要求釐清條例定義,卻未獲回覆,恐誤墮法網,索性收起可能含違規字眼的單張,數萬元的宣傳品頓變廢紙;亦有美容博客曾拍下多條宣傳美容品短片,憂慮字眼可能違法,可能要抽起短片,或斥資大幅修改內容。他們希望當局可加強解釋條例定義,以釋商戶疑慮。
補習老師張欣欣認為業界宣傳上存在灰色地帶,擔心宣傳會令自己誤墮法網。
張欣欣向海關查詢,但仍未有答覆,大批筆記封面囤放在貨倉。
作為零售商,袁彌明認為自己位置被動,因部分商品資料由供應商決定。
袁彌明過去拍下逾百條網上短片,現要逐一加上修改聲明。
商品條例修訂後,海關於今屆動漫電玩節巡視商戶。(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到藥房派發單張,講解新例執法指引。(資料圖片)
做生意唔知點算
梁小姐(秘書):保障消費者當然好,但如果政府唔同商戶講邊啲係犯法,做生意嘅人會唔知點算。
郭小姐(大學生):我都贊成有法例去規管宣傳,商戶有責任講清楚產品嘅資料畀消費者知,但政府應該快啲同商戶講清楚條例係點。
貼題王自廢封號 踩界傳單唔敢派
中文補習老師張欣欣因過往曾貼中中文科試題,所以他在宣傳時會標榜自己為「全港唯一一位『貼中』中文科試題的補習老師」。新例實施後,因貼題沒有官方定義,張感到疑惑:「『貼題』要預測到幾大程度嘅試題,至算得上『貼中』?」他擔心海關會以他無貼中試題所有字眼為由提出檢控,故此他已收起封號,「依家我唔敢叫自己做『貼題王』喇!」
另一方面,他為吸引中六學生報讀課程,設有五級成績保證計劃,即保證學生只要達到指定條件,於文憑試若考不到五級,便可獲學費賠償,但他擔憂這些計劃字眼可能出現歧義,令人誤以為他保證學生一定可以考到五級。
海關收查詢遲遲未覆
最令他煩惱的,是因筆記封面都印有這個保證計劃的字眼,而《商品說明條例》針對宣傳手法,法例看似只規管購買過程,他感到憂慮:「學生拎住我份筆記,其實已經係我嘅客人,咁仲算唔算係犯法呢?」張擔心,筆記封面會被海關視為宣傳品,最終或被檢控。
而開學前為學生報讀補習課程的高峰期,補習社早於暑假前已印好大批課程宣傳單張,為免誤觸法例,於新修訂條例生效不久後,他八月初已主動去信海關查詢,但至今仍未得到答覆。
為免誤觸法例,張惟有把宣傳文案一改再改,部分懷疑「踩界」的單張不敢派出街,甚至決定棄置,數萬元印刷費付諸流水,而懷疑有問題的筆記封面則囤積於貨倉,要待海關回覆後才決定是否可用,「嘥咗嘅錢已經唔去計較喇,只係唔想以後繼續印繼續錯,嘥錢又嘥紙,得唔得,都應該畀個答覆我哋。」他希望當局可盡快釐清條例定義,以釋業界疑慮。
美容博客拍短片 補加聲明有排煩
護膚品店東主兼美容博客袁彌明,自〇九年起,便自拍多條美容產品的介紹短片,她並親身示範介紹產品成分及功效,再放到網上短片播放,至今拍下超過一百條短片。
《商品說明條例》新修訂後,她曾一度暫緩拍片,之後拍片時要小心用詞,對於「最強」、「最好」、「最勁」等用詞都要避用,改用個人感覺出發,「可能以前可以講會『最好』,依家會講:『我覺得係最好!』」
倡豁免舊宣傳片
但因她不少舊片中的貨品價格和成分都已轉變,現在她要於每一條片加上聲明,表明貨品的資料有變。她在平台上的短片有近逾百條,要於每條短片標明,她感到相當困擾,希望條例修訂前拍下的宣傳片可以豁免,「我有成一百條YouTube片,如果要我逐條加番聲明,我都唔知點算?」此外,短片或已被網友撮錄部分畫面及轉載到不同討論區,要找回有關片段及予以修改,如大海撈針。
對於新修訂的條例,袁彌明直言自己對當中條文仍然「矇查查」,她稱在新條例下,美容產品零售商相當被動,因生產商會以商業秘密為由,部分美容產品的成分列為秘方,她亦無法得知貨品的全盤資料,而能夠標明的成分亦有限。在新修訂的條例下,零售商要承擔最大責任,她對此感到無奈。「如果客人搽咗啲產品,入面嘅秘方令佢敏感,而生產商無列明秘方成分,而我作為零售商,係咪就要承擔責任?」她希望當局可主動向小商戶宣傳,清楚界定何為犯法,否則新例只會令小商戶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