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因地陷而引致損失,駕駛者可向政府索償,而即時拍攝現場情況,更可增加索償機會。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指出,建議若駕駛者於現場,應拍攝現場環境,並即時報警,警方或可成為有力的第三方證人,證明車輛損毀是因道路損毀引致。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要追討因地陷而導致車輛受損,甚至身體受傷,要視乎造成地陷的原因及責任誰屬,若證實與政府對道路保養不善有關,便可向政府索償。駕駛者除拍攝地陷相片外,還要拍下四周是否有地面工程進行。

路政署發言人指出,在過去三年,只有一名駕駛人士,因地陷而要求賠償車輛維修費用,但署方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無足夠證據顯示損毀與署方職責範圍有關,故不作賠償。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