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正就訂定公開資料政策諮詢公眾,有政策訂明規則本來係好事,但有新聞從業員團體就質疑,有關政策最終都係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操生殺大權,皆因行管會認為唔適合嘅資料就豁免公開,而負責覆檢同投訴嘅又係行管會。秘書長陳維安就話,由行管會決定資料係咪適合公開只係因為擔心有遺漏,又話秘書處喺公開資料方面往績良好,只托過兩次手啫,絕對唔會自拆招牌喎!

陳維安話擔心有遺漏先搵行管會把關。

秘書處建議嘅豁免公開類別有十項,對於傳媒質疑,陳維安就話秘書處第一次將公開資料守則寫出嚟,擔心有遺漏先由行管會把關,傳媒有意見可再商討。至於行管會負責覆檢難免被人覺得係自己人查自己人,但立法會一向好大自主權,所以係咪加入公眾人士參與覆檢都要議員再商討。

由立法局至依家嘅立法會有一百七十年歷史,但原來前一百五十年嘅檔案都係由政府保管。秘書處正積極向政府「追債」,攞番呢啲檔案。秘書處過往試過兩次拒絕公開資料,分別係市民要求索取大樓工程投標價錢同立法會內部資訊保安資料,因涉商業敏感資料同擔心黑客入侵先至拒絕。陳維安話佢哋透明度仲高過政府,向政府攞番啲舊檔案都係有利市民知情權咁話。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