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公布亞洲電視主要投資者王征干預亞視日常運作的調查報告,調查結果顯示王征才是亞視真正「話事人」,違反他於一○年向廣播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前身)作出承諾,即他無權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而亞視作為持牌機構亦違反有關發牌條件,故重罰亞視一百萬元,是本港開埠以來政府對免費電視台作出的最高罰款。至於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亦因未有履行其職務及在調查期間提供誤導性資料,通訊局指他不再適合管理亞視,要求亞視七日內終止他的職務及董事身份,成為本港電視史上,遭政府勒令撤職的第一人。

盛品儒被通訊局裁定不適合管理亞視,限令七日內撤職。

通訊局的調查證實,王征干預及操控亞視運作。

通訊事務管理局對亞視的裁決重點

本身並非香港永久居民的王征自一○年注資亞視成為主要投資者後,多次向外界堅稱沒有參與亞視的業務運作。不過,調查報告卻揭示他「講大話」。該報告在一一年七月至一二年六月進行,向逾五名亞視現任或前任行政人員收集資料及會談,當中包括一名亞視董事。有關人士提供大量亞視每周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指證王征廣泛地參與亞視的日常運作,其中包括節目製作、銷售及市場推廣與業務發展等。

通訊局其後向亞視索取有關資料,再發現王征在一○至一一年在有關會議的出席率有一至兩成不等,其身分是盛的私人顧問。

不過,通訊局則發現,盛與王簽訂的私人顧問協議,盛無權控制王征獲取資料的權限,包括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而盛作為亞視執行董事的委任信顯示,除非得到董事局批准,盛不可向第三者披露有關機密資料。

部分會議紀錄被刪除

通訊局主席何沛謙批評,有關委任協議純為掩飾,以讓王征可以操控亞視日常運作。何又指,王本身並非香港永久居民,加上有關事件,好可能不再是亞視或電視台的「適當人選」,亦影響他日後申請成為電視節目服務持牌人機構的表決控權人或董事。

此外,盛品儒亦被指向通訊局提供誤導資料,因盛提供的三十二份每周例會會議紀錄中,十六份與相關人士提供的會議紀錄有出入,而不同處主要與王征參與會議討論有關。當中六份的內容明顯曾被刪除,另有十三份王征的名字在「因事缺席而致歉」一欄中被刪除。

誤導性資料已交警方

何沛謙質疑,比較相關人士提交的會議紀錄,王征曾在會議紀錄中作出十一次「訓示」及「指示」的字句,當中,有九次是來自五份會議紀錄,而該五份會議紀錄正是亞視以有關人士離職為由,未有向通訊局提交,且盛刪除或修改的資料,主要與王有關,是想刻意淡化王參與亞視日常運作,有關資料具誤導性,已交予警方跟進。何又指,會以掛號信形式通知亞視,亞視須在下月二十二日或以前繳交罰款,如亞視不服有關判決,可在三十日內向行政會議提出上訴。

至於亞視前高級副總裁(企業發展及對外事務)鄺凱迎,經調查後得以脫身。

盛品儒只透過書面聲明回應指,四年來他的家族為亞視投入現金十六億港幣,無一分錢是銀行貸款,變化有目共睹,亦受到觀眾和對手的高度重視;他亦為亞視戰鬥到了最後一刻。至於亞視會否就報告作出上訴或盛品儒會否離職等問題,亞視發言人指沒有進一步補充。

被問及亞視將於今年十一月前需遞交續牌申請,會否影響其申請時,通訊局稱關注亞視的企業管治差劣,又指亞視牌照在一五年屆滿,當局指到時會一併考慮和處理。連同今次罰款,亞視自一○年起,因違反《廣播條例》遭有關當局判罰共一百六十九萬元。

通訊局的調查報告原應在去年年中公布,但因亞視提出司法覆核阻止,與通訊局多次對簿公堂,終審法院在上周四駁回亞視上訴,令亞視終極敗訴後,令該報告昨日得以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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