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攀岩助教的男社工與一男一女友人到西貢攀崖,他主動把唯一一個頭盔交給女友人,最後在十多米高的地方墮地死亡,死因庭昨研訊事件。專家證人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會長梁念豪作供時指,該處不宜攀岩,若死者有戴頭盔可避免身亡。梁更批評很多攀岩課程均獲康文署資助,由於學費便宜,令很多學員及教練均沒有認真進行訓練,導致學員忽視頭盔的重要性,攀岩課程應作整頓。死因裁判官將於今日裁決。

死者葉志權

死者妻子李因儀(左)昨在庭上一度流淚。

黃詠萍(左)指死者當時將其頭盔交給她戴。

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會長梁念豪

三十五歲死者葉志權,去年五月二十五日與友人梁智星及黃詠萍到西貢大坳門海邊攀崖,墮地身亡。死者胞妹及妻子李因儀等昨有到庭,李更一度流淚。梁智星和黃詠萍供稱,他們認識死者多年,三人均有攀岩證書,但從未去過大坳門攀崖。

三人出發僅攜一頭盔

當日早上十時,三人到大坳門攀崖,但只有葉有帶頭盔,梁智星沒有頭盔,黃則沒有攜帶,黃當時擔任保護員留在地面,葉主動把頭盔交給黃,黃一度拒絕,但葉說:「你做保護者都會有危險!」

梁智星表示,他與葉在懸崖邊爬了約三米高後設置第一個固定點,但他未能再往上,遂爬回地面,葉則繼續往上爬,並於相隔七米高的樹上設第二個固定點,葉再往上爬。葉停下來不久,突然直墮地面,頭部及頸部均有出血,黃即時報警,葉於送院後不治。法醫作供指葉身上有多處骨折,死因為身體多處受傷。

梁念豪說,案發地點不宜攀崖,「我一定唔會揀嗰度攀崖!」他指該處泥土較鬆,難以找到穩固固定點,葉雖有二級攀岩證書,曾參加康文署的訓練課程,更於○四年擔任攀岩助教,但不應在樹上設固定點,因該些樹很易剝落,不能作為支撐點。

梁念豪認為,葉當時如有戴頭盔,墮地時頭部便有保護,且有可能避免死亡。他又批評現時有很多屬會舉辦攀岩課程,獲康文署資助,故學費便宜,可能因此令學員及教練均沒有認真進行訓練,攀岩課程應作整頓,康文署亦應考慮規管課程。

案件編號:CCDI 5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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