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八歲髮型師今年五月五日凌晨在葵芳邨遇上夜歸少女,手持白色粉末掩住她的口鼻,摸她的身體,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日在荃灣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出,被告趙稚生在警誡下曾表示因「一時鹹濕」才摸十七歲女事主,因此裁定被告罪成,還押至九月十日判刑。
案件編號:TWCC 11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