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這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封建思維,指有財勢的人贏硬,弱小者必輸無疑!

客觀上,即使沒有帝制的文明社會,有錢仍是可以使得鬼推磨的,但係,公民權利在法治精神下,就再不是講錢講惡的了!

昨早,翻報,赫見各大小報章,皆有一頁迹近法輪功團體設計的廣告,原來,係向「佔中」挑機,花巨費滅佢聲嘅「幫幫香港,出聲行動」的第二次買報紙版位登聲明。

有丁兒傳播學常識的阿丙都知道,登廣告的作用,本質就是「宣揚自家產品的威水嘢啦!嘿!看到呢頁「邪教式」廣告,直情係「廣告學」之最佳反面教材。

第一,呢個廣告用的唯一相片,肯定是做了手腳的!真大忌!因呢個是鮮明典型的「政治性廣告」。凡「政治」的第一戒條,是不能造假,要有誠信,點解所用的「控訴性」圖片,唔用「原裝」的,而要做手腳的呢?

第二,成份嘢好垃圾!因任何廣告未出街前,定必審視考量針對性對象,即受眾係乜嘢人。呢頁廣告好似我依家教仔般咁教佢哋心目中嘅「客仔」用WhatsApp、facebook同埋email,唉!咪自己低B,就當人弱能啦!嚴格來說,識遊玩上述網世界嘅人,怎會不懂獨立思考,點會盲從附和大陸化的文攻武鬥那一套整人的文革劣行呢?

香港新一代仇富的原因,就是因為大多無品的有錢人為富不仁,賺盡窮人的血汗錢後,還用不義之財來欺壓民眾。唉!袋咗好多錢落佢哋個袋添!睇嚟收唔返!記得有日,聽到個茂利,話人哋係「邪」、自己係「正」時,心知,佢仲未講完的,因佢係「正XX」囉!吖!又袋錢落佢袋,算了!當施捨!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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