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今年初涉嫌貪污被捕後,再捲入被指曾去信要求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的指控。他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指他企圖以威脅或恐嚇手段要梁、白二人終止廉署對他的調查,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劉則高調發聲明回應,指「身正不怕影歪」、「驚人真相終有機會大白於天下」。有法律界人士指,妨礙司法公正屬《普通法》罪行,並無最高刑罰上限,若案件在地方法院審訊,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另外,梁、白二人屆時或需出庭作供。

愁爆講電話

煩躁擋記者

劉夢熊前日離開東區法院時,仍是一臉風騷。

《陽光時務週刊》刊出劉夢熊專訪,爆出梁振英在僭建事件中講大話。(資料圖片)

劉夢熊官非纏身始末

曾是頭號「梁粉」的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前任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夢熊(六十四歲),今年一月八日與該公司主席黃坤及兩名高層涉嫌串謀貪污被廉署拘捕,有傳媒於翌月十七日刊登一封長兩頁紙、署名『「人在旅途灑淚時」的劉夢熊』撰寫的信件,收信人是梁振英,劉在信中稱廉署的拘捕是對他政治謀殺,「希望CY(梁英文縮寫)從政治、全局高度考慮問題,緊急制止對我的無理迫害。」末段更指「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

劉夢熊當時未有評論該信件的真偽,只稱電郵非發信人或收信人授權公開,廉署於同月二十日再次拘捕劉夢熊,至昨日率先落案控告他一項罪名,即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涉嫌違反普通法。而劉夢熊今年二月被捕和今次被廉署落案,碰巧都是梁振英休假不在港。

控罪指劉於今年一月九日及十日期間,涉嫌作出一連串作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包括藉着兩封分別寫給梁振英及白韞六的電郵,以及一封寫給梁振英而副本抄送給白韞六的信件,聲稱他與梁振英過去有交往及關聯,以威脅或恐嚇的手段,尋求影響梁、白二人終止正由廉署向他或其他人士進行的調查。

刑罰無上限

劉夢熊昨發表聲明,形容自己「身正不怕影歪,會以平常心對待任何『飛來橫禍』」,又指「事情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驚人真相終有機會大白於天下,屆時是非曲直一目瞭然」,他最後謂,是否有人搞政治打壓,搞雙重標準,搞順我者生、逆我者亡,我相信港人眼睛雪亮。」

曾任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表示,不評論個案,但指要確認一封信件有否妨礙司法公正,必須從上文下理「全盤去睇」,若文中有字句意圖影響某些人要廉署終止對他的調查,便可構成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由於該罪行屬《普通法》,故沒有最高刑罰上限,若案件在裁判法院審訊,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若在地方法院審訊,則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至於收件人分別是梁振英及白韞六,查錫我稱,若控辯雙方律師同意信件是由劉夢熊發出,則梁、白二人毋須出庭,相反,二人便要出庭擔任證人。

劉夢熊牽涉三案的最新進展:1.涉嫌貪污案

劉夢熊與東方明珠石油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坤等四人涉嫌在收購海外石油項目時貪污被捕,後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中,暫未有人被落案起訴。

2.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案

劉夢熊涉貪被廉署拘捕後,被指翌日去信梁振英要求梁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終止調查,廉署今年二月二十日拘捕劉夢熊,昨日正式控告他妨礙司法公正。劉夢熊今日到東區法院應訊。

3.涉嫌賄選

劉夢熊今年一月涉貪被廉署拘捕後,接受《陽光時務週刊》及商業電台等傳媒訪問,分別爆料指梁振英在競選時曾承諾當選後委任他加入行政會議及舉薦他任全國政協常委,但並無兌現。兩個政黨分別向廉署舉報,指梁振英及劉夢熊或涉賄選,廉署交由執行處X組處理,本月七日廉署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陽光時務週刊》及商業電台交出訪問劉夢熊的原始新聞材料,高院將於下月五日審理申請。

被指涉案「密函」內容節錄

上款:梁振英特首

下款:「人在旅途灑淚時」的劉夢熊 2013年1月9日於辦公室

‧我在公開批評你若干施政缺失後兩天,就被廉署以「莫須有」罪名「拘捕」,在時機上不是太「巧合」了嗎?

‧事態是如此之嚴重,希望CY從政治、全局高度考慮問題,緊急制止對我的無理迫害,避免在社會引起巨大震撼!

‧若果廉署對我下手是出於你的授意,或你見死不救,任由我被冤枉,請你想想特首選戰我是怎樣的義無反顧、全力以赴,可以調返轉頭嗎?

‧去年7月21日,我在長春,你打電話給我,兩次強調「夢熊,你放心,我不會過橋抽板!」期望你「言必信,行必果」,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