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九歲休班男警到酒吧參加友人生日派對期間,被指對在場女士毛手毛腳,因而與對方一夥發生爭執,及後更涉嫌與一名在場啤酒推銷女郎出手傷人。他被控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及傷人兩罪,啤酒女郎則被控普通襲擊,兩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女事主供稱,女被告把她推倒地上,男被告趁機踢她的太陽穴,令她頭撼路邊小巴至「暈暈哋」。

事主鄧瑞琦

被告陳錦煒

被指向一女毛手毛腳

男被告陳錦煒,被控於一月六日,在灣仔謝斐道一大廈外襲擊鄧瑞琦及惡意傷害林長鋒。女被告朱婷婷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鄧瑞琦。鄧昨供稱她於一月五日晚上偕男友往銅鑼灣一樓上酒吧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至翌日凌晨,男被告是「壽星公」的朋友,他期間對一名在場女子毛手毛腳,雙方因此爭執。

鄧表示,她與友人一同離開,當他們在大廈外吸煙時,男女被告也與其他人結伴離開。女被告轉身用粗口罵他們,雙方再起爭執,期間女被告將鄧推倒,再扯鄧的頭髮,將鄧的頭撼到地上,男被告則踢鄧的頭,令鄧再撼到路旁的小巴。鄧的友人見狀,對男被告說:「你唔好走呀,我要報警」,但男被告聞言拔足便逃。聆訊未完,九月十二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 2339/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