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指業主進行小型工程前,必須委任合資格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建築商,有關註冊名單可在屋宇署網頁查閱。凡未有聘請註冊承辦商而進行小型工程者,可判罰十萬元。

根據《建築物條例》,在「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規定的指定小型建築工程外,任何涉及私人樓宇家居維修工程,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向屋宇署提交圖則,該署獲批及同意後方可展開工程,否則會被視作違例建築工程。

進行未經批准的建築工程,最高可被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進行家居裝修工程之前,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意見。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麥美娟指出,訂立「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原本為了簡化進行簡單工程的程序,卻因為宣傳不足反成陷阱,「政府一定要加強宣傳,畀市民知道條例對佢哋嘅影響同保障,如果唔係市民隨時犯咗法都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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