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丫島海難調查委員會今年四月發表報告,指多名參與「南丫IV」驗船的海事處人員,有重大疏漏導致慘劇,包括批准「南丫IV」圖則的已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黃指報告部分內容錯誤,上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之推翻,案件昨提訊。

昨日聆訊原定是訴訟許可申請,不過法官昨甫開庭便向申請人表示,他的誓章都是他個人反駁調查報告的論點,欠缺證據支持。法官指如無證據支持,他難以決定是否受理案件。申請人回應稱,研訊時有關文件都是由政府提供,他不能拿取文件作私用。不過他會嘗試向海事處及公務員事務局索取。法官昨給予他三十天時間,呈交補充文件,然後才決定是否需要再開庭,以及會否要求政府代表到庭陳詞。

此外,申請人亦在文件中提出,要求法庭頒發「保護訟費令」,即不論訴訟結果如何,都不用他支付訟費。對此法官表示,香港法庭並無頒此命令的先例。申請人提出的,都只是反駁報告對他的指控,法官因此關注此案是否真的涉及公眾利益。申請人則指如法庭不批准保護訟費令,他將不會繼續案件。

案件編號: HCAL 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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